上海市獎學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上海市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評選時間安排
1.9月21日前各二級學院完成學生申請🚵🏿♂️、評審、公示、網上填報等相關環節。(具體以二級學院通知為準)
2. 9月25日各二級學院在上海市資助系統完成獲獎學生名單上報🧗🏼♂️。
3. 上海市資助系統審核通過後,完成申請審批表打印等相關工作。
三🧑🏼🌾、申請審批表要求
1.表格除簽名處外統一打印(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打印)🩹,簽名處用黑色水筆填寫,必須如實填寫,如沒有則填寫無(一式兩份、正反打印)⬆️;
2.申請理由必須為第一人稱撰寫🤹🏽,並由申請人親筆簽名,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3.提供主要獲獎證書的復印件(復印件單獨裝訂);
4.推薦意見、院系意見不得空白;
四、名額共26名,具體如下: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3名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3名
電氣工程學院4名自動化工程學院3名
經濟與管理學院5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3名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2名國際交流學院1名
外國語學院1名數理學院1名
五、註意事項
1.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應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2.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的必須是特別優秀的學生。
3.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必須是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4.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5.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的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處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