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人事製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的用人製度👩🏻🦳,規範各部門選人用人行為,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關於規範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核準備案程序的通知》(滬人社專〔2010〕738號)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規範本市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滬教委人〔2011〕8號)的規定,結合百事3娱乐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公開招聘的範圍
除下列人員外*️⃣,凡列入學校招聘計劃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等🧜🏽♀️,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一)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
(二)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用的幹部🦢;
(三)涉密崗位工作者;
(四)學校根據特殊情況(引進人才),並經市教委核準需要直接安排的人員🔓。
二📯🧔🏻♀️、公開招聘的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三)堅持崗位需要,按崗聘用的原則。
三2️⃣💂♂️、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技能等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各用人部門要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小組成員應有3-5人,一般由本部門領導和相關科室🏂🏻、教研室等人員組成,各用人部門招聘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報人事處備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製定招聘計劃;
(二)發布招聘公告;
(三)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四)考試或考核、面試;
(五)用人部門提出擬聘人員名單,附相關材料,人事處審核🦍,分管校領導審批🟤🫑,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六)公示招聘結果;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六🤵🏽、考試與考核
(一)公開招聘應采取考試或考核的辦法😕,考試科目或考核內容應根據招聘崗位特點設置💵。
(二)采取考試方法公開招聘的崗位🍯,應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排列原則🧬,一般以不低於招聘崗位總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一般由用人部門組織實施。
(四)采取考核辦法公開招聘的崗位,用人部門應對應聘者的工作業績、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並將考核意見報人事處備案。
七、聘用
(一)根據考試或考核結果👸🏽,經用人部門集體研究報人事處🧔🏻,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定後,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二)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天。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應根據查實的內容🤏🏻、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三)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由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進行備案。
八🧈、紀律
(一)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製度。聘用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開展人員聘用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人員🍥,應當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百事3、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辦法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九🏺、學校非在編人員開展招錄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上海電力學院引進人才審批表
上海電力學院
2011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