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修訂)
為引導研究生自覺遵守《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製度,增強研究生集體觀念,加強班級集體建設,樹立先進典型,促進百事3娱乐優良校風學風的形成⛲️,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評選條件
1. 班級機構建設
(1)班級委員、團支部委員🈂️、黨支部委員等組織機構健全🍳,在班級中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2)班團幹部能各負其責🚹,團結協作,以身作則,關心同學😞👩🏻🏭,成績優良,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3)定期組織召開班會👳🏻、班委會。定期組織黨🔽、團員參加組織生活。
(4)班級成員在各類學生組織中擔任學生骨幹🦍,積極為廣大研究生服務🧑🏽⚕️。
2. 精神文明建設
(1)全班同學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時政學習和集體活動,同學思想上要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經常開展形式豐富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講理想🧑🍼、講文明、講奉獻🈳🚫、講責任、講誠信⚉,有較強的集體觀念和集體榮譽感。
(3)班級民主管理製度健全,積極開展班級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同學開展文明共建活動4️⃣。
(4)全班同學自覺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能較好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沒有嚴重違紀現象✋,班級成員學年內沒有受過違紀處分。
(5)班級成員所在宿舍衛生整潔🧑🏻🏫,與宿舍成員團結友愛、互相幫助👟,所在寢室衛生達到學校要求標準🥐。
3. 學習風氣建設
(1)班級學風優良,同學學習勤奮⚉,成績優良,無考試作弊現象。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術、科技活動、社會實踐。
(3)班級成員崇尚科學道德,自覺抵製學術不端行為。
4. 文體活動建設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並取得較好的成績👨🚀。
(2)班級集體活動每學年不少於2次。
第二條 評選辦法
1. 文明班級每學年評選一次,評定比例不超過班級總數的15%🚶♂️🫀。
2. 參加評選的班級向二級學院提出申請,填寫《上海電力學院研究生文明班級申報表》,做好附件材料,二級學院組織評審後提交研工部備案,研工部公示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三條 表彰和獎勵
文明班級由學校授予榮譽稱號,全校通報表揚,並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四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處(研工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