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學院本科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辦法
(2017年6月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鼓勵學生爭優創優👳🏼、開拓創新、勇於探索👹、積極實踐👩👩👧👦,引導學生在知識🧕🏿、能力、素質諸方面協調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目標和百事3娱乐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是對學生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的測定和評價。設定的測評指標既是評價學生的基本依據🥲🚥,又是學生發展的導向目標。
第三條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定量測評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過程測評與結果評價相結合、記實測評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盡可能科學合理地反映學生的實際素質狀況👩🦽。
第四條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質🙆🏻♂️🚶、課程學習成績、綜合能力三部分🦻🏻。
第五條測評方法和程序
1.建立專業(年級)測評小組:測評小組由各班學生代表組成🤤,由其對本專業(年級)成員進行測評。
2.個人申報🚻:基本素質、綜合能力加分情況的證明,由學生本人向測評小組遞交綜合測評申報表並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測評小組負責審核。對在提供證明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將倒扣其對應分值,視情節嚴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3.測評小組核定得分:測評小組根據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初步核定綜合測評得分。
4.公示初審測評結果:將初步核定的綜合測評得分在各二級學院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每個學生對其他同學包括本人在內的初審測評結果可以提出異議。
5.輔導員復審🆕:凡同學審議後無異議的,該測評分即為最終綜合測評得分👨👩👦🙆🏻♀️;凡同學有異議的🫄🏽,根據事實依據🧍🏻♂️,經輔導員復核的結果為最終綜合測評得分™️。
第六條本方法適用於百事3娱乐具有正常學籍的全日製本科👩🏽🔧、高職學生。
第二章基本素質測評
第七條基本素質是指學生在政治態度🧜🏿♂️、思想觀念🕧、道德品質、人文修養🔀、身心健康等方面應當具有的符合時代特征的基本品質,是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及其行為表現等方面的綜合體現。
第八條基本素質總評分(記作F1)為基礎分(P)與獎勵加分(A1)之和再減去懲處扣分(A2)🫣,其計算公式為🏊🏼♀️:
F1=P+A1-A2
第九條基本素質基礎分以70分計🔥,即P=70
第十條獎勵加分(A1):
對取得突出成績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或者好人好事,按下列各項加分。但因同一原因獲得不同的榮譽稱號或表彰、表揚的,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一)學生行為記實加分(最高分為12分)
1.積極為社會服務,為他人無私奉獻(如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拾金不昧、搶救傷殘等)事跡突出,受到全國👨🦽、市🕊、學校、二級學院通報表揚者,分別加10分🦹♂️、8分、5分、2分。
2.參加校內組織的無償獻血者加2分。
(二)先進集體榮譽分
1.以班級或班級支部為基本單位表彰
表一🩹:
表彰(或獲獎)等級 | 主要負責人 | 成員 |
市🍋🟩、部級表彰 | 10分 | 4分 |
校級表彰 | 6分 | 2分 |
二級學院表彰 | 3分 | 1分 |
2.以樓棟或寢室為基本單位表彰
表二🛍️:
表彰(或獲獎)等級 | 主要負責人 | 成員 |
市、部級表彰 | 6分 | 3分 |
校級表彰 | 4分 | 2分 |
二級學院表彰 | 2分 | 1分 |
(三)先進個人榮譽分(僅指優秀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黨員等綜合性獎項)
表三🐥:
市🤡、部級表彰 | 8分 |
校級表彰 | 5分 |
二級學院表彰 | 2分 |
第十一條懲處扣分(A2)。
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或通報批評等🏌🏼♂️,可按表四扣分。
表四:
留校察看 | 記過 | 嚴重警告 | 警告 | 通報批評 | 其他 |
20分 | 15分 | 10分 | 8分 | 4分 | 0.5-4分 |
第三章課程學習成績測評
第十二條課程學習成績是指學生參加所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程、選修課程的學習並考核的成績。每學年開學前兩周由教務處提供每位學生參評學期中的選課門數、所學學分、已通過學分🤎、平均績點等👨🏽🦱,將本學年的平均績點(B)作為課程學習成績測評的基本依據。
第十三條課程學習成績評定均采用百分製記分🤦🏻♂️,其計算公式為:
F2=B×12.5+50
第四章綜合能力測評(總分為100分)
第十四條綜合能力是指學生在學習🌇、工作、科技和社會活動中所表現出的創新素養以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考察學生在科技學術、社會工作、文學藝術、文體競賽以及其它實踐活動等方面獲得的成果。
第十五條綜合能力測評主要內容及其評分:
(一)發表學術論文(C1)⚉:
發表學術論文的🎚,按下表加分🙂。所有論文加分應有出版刊物樣刊,並且要署名上海電力學院。不同論文按篇數累加計分;被轉載的論文按轉載最高級刊物計分;集體合作論文前兩名作者按相應項計滿分,其它作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刊物級別由學校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定🫰♞。
表五:
核心期刊 | 公開發行學術刊物 | 校外刊物(論文集) | 校內刊物 |
18分 | 12分 | 9分 | 6分 |
(二)科研成果與科技發明(C2)🌒:
參加科學研究和科技學術活動,科研成果獲獎或通過鑒定的,按下表加分。不同成果可累加計分,同一成果獲不同級別獎勵🏯,只計最高分,不累加🚥👴🏽;集體合作成果前三名作者按相應項計滿分,其它作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成果獲獎或鑒定等級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認定。
表六🙎🏽♂️:
| 等級 | 國家級 | 省市級 | 校級 | 二級學院級 |
獲獎成果 | 一等獎 | 18分 | 15分 | 12分 | 9分 |
二等獎 | 15分 | 12分 | 9分 | 6分 | |
三等獎 | 12分 | 9分 | 6分 | 3分 | |
鼓勵獎 | 9分 | 6分 | 3分 | 2分 | |
鑒定成果 | 12分 | 9分 | 6分 | 3分 | |
發明成果 | 實用新型專利加6分/項 發明專利加9分/項 |
(三)學科與文體競賽(C3):
參加學科競賽和文體競賽獲獎的🦵🏿,按下表加分。不同項目獲獎可累加計分🏊🏻♀️,同一項目獲不同等級獎,只計最高分👰🏻,不累加;團體競賽獲獎,對其中起主要作用者(1—2名),按相應項計滿分,參與者,按相 應項減半計分👩🏽🏫🧑🏻✈️。(最高分不超過30分)
表七:
獲獎等級 | 國家級 | 省市級 | 校級 | 二級學院級 |
一等獎 | 18分 | 15分 | 12分 | 9分 |
二等獎 | 15分 | 12分 | 9分 | 6分 |
三等獎 | 12分 | 9分 | 6分 | 3分 |
鼓勵獎 | 9分 | 6分 | 3分 | 2分 |
(四)社會工作(C4):
擔任學生幹部並履行工作職責的,由其任職的組織的主管部門和老師視其責任大小和工作表現及業績進行加分。擔任學生幹部不足一學期的,可不計分;兼任多項職務的,以可獲得較高評分的某一項或綜合考核計分🧖🏽♂️,不累加計分。
表八👨🏽✈️:
擔任職務 | 核心成員重要成員(學生組織主要負責人) | 學生組織各部門 | 一般成員(學生組織幹事等) |
校級 | 10-12分 | 6-8分 | 2-4分 |
二級學院 | 7-10分 | 4-6分 | 1-2分 |
班級 | 4-7分 | 2-4分 | 1分 |
(五)發表文學、藝術𓀂、新聞等作品(C5)🧑🏿🎄:
在合法的刊物上發表文學🦻🏼、藝術🌃、新聞等作品的👩🏼🌾,根據作品的質量按下表酌情加分。所有作品加分應有刊物樣刊證明🫀🦎,並須署名上海電力學院,不同作品可累加計分🥀,同一作品被不同刊物和媒體發表或轉載的,只計最高分,不重復計分;集體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應項計滿分,其它作者按相應項減半計分🤛🏻。(本項累計加分不超過22分🫶🏽🫁。本校記者🧏🏼♂️、通訊員在本校內所發表文章不計入此列)
表九:
國家級權威報刊或新聞媒體 | 省市級重要報刊或新聞媒體 | 其他公開發行的報刊或地方新聞媒體、學校主辦的公開發行報刊 | 學校主辦的其他報刊或媒體 | 二級學院主辦的內部刊物 |
16分 | 12分 | 8分 | 5分 | 2分 |
(六)各二級學院認為可以加分的其他情況。
第十六條綜合能力測評采用記實加分的方法,分項累加,由此累計所得總分即為綜合能力總評分(記作F3),其計算公式為:
其中,Ci表示各測評項目評分值。
第五章測評結果及其應用
第十七條每學年學生素質綜合測評的最終結果(記作F)是基本素質總評得分⛹️♀️🤰🏿、課程學習成績總評得分🤎、綜合能力總評得分的加權之和⛑,其計算公式為:
F=F1×20%+F2×70%+F3×10%
第十八條測評結果經二級學院審核後🙊,在本測評單位內公布🥰。若有異議,應在一周內由二級學院核查後作出裁決。
第十九條測評結果體現學生綜合素質的相對水平,可作為下列各項工作的依據:
(一)評選優秀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畢業生等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的基本依據之一🧎;
(二)評選先進班集體、先進班集體標兵等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基本依據之一🛬;
(三)審批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的申請等學生資助項目的考查依據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各二級學院可在本辦法的框架內☠️,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加以調整補充,在本學院內公布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校學生工作部(處)。